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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6月5日,广州南沙自贸区检察院与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检察院、珠海横琴新区检察院在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检察院签署了《关于建立广东自贸试验区检察机关合作机制的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
该备忘录签订贯彻国家关于加快推进自贸试验区的战略部署,推动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自贸检察工作新格局。广东省三个自贸区检察院就加快区域间检察机关交流与合作达成四方面的共识,建立起长效协商合作机制。
一是搭建信息交流工作平台。通过走访交流、举办业务论坛等形式,搭建常态化工作交流平台。
二是加强检察专项调研协作。就具有共性以及涉自贸试验区法律适用特殊性的检察热点、难点以及趋势性问题,以联合调研或征询意见等方式保持合作。
三是强化检察实务配合。共同推进标准统一的自贸试验区检察执法行为贯彻落实,积极探索涉及自贸试验区犯罪活动的执法配合衔接机制建设。
四是扩大宣传影响。在涉自试验区专题检察法制宣传以及具体检察业务典型案例的发布方面,共同协商、共同参与、共同配合。
年6月4日至6月8日,广东省三个自贸区检察院的部分干警参加了由最高检检察理论研究所法治前海研究基地主办、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深圳大学法学院承办的年自贸区检察业务素能培训班,该次紧密合作标志着常态化交流机制的顺利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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